刊登日期: | 2016/1/29 |
發文日期: | 2016/1/29 |
發文字號: | 府農務一字第1052502292號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農業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補助作業要點」第五點及附件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檢送「雲林縣農業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補助作業要點」1份。 二、副本抄送本府行政處請刊登本府公報。 |
正本: |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縣各鄉鎮市農會、本府各單位(本府農業處除外)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農業合作社場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)、本府農業處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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